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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巫魁

一夜行军二百里之后,又在一个白天行军百里,十二个时辰内急行三百里,所有疾风骑的士兵其实都有种骨头快要被颠散架的感觉,虽然他们本就是从小与马打交道的北方善骑之士。

用霍海的话说,现在吃的苦,是为了来日的甜,在绝处栽种花草,本就不是易事。

“吃饱了之后大家好好睡一觉,后半夜咱们再行动。”黄昏时分,霍海带着人来到距离邺城不到十里的一处树林之后道。

“今夜咱们就攻城?”褚燕有些郁闷的道。

“攻城从咱们往邺城而来的路上就已经开始了。”霍海遥遥的看向魏城的方向道。

临行前于吉提醒过他,紫虚,管辂和李意三人此时应该在魏郡治所邺城,他们会每日至少会起卦三次,卜筮他的行踪,气运,吉凶,一旦自己有倒霉的迹象,他们必然会派人来攻,以期杀死自己。

和周灵那些追求利益和名誉地位的年轻修士不同,到了紫虚他们三人这个层次,任何人间的利益对于他们都没有意义,他们只是一心的想杀死霍海,向上天献媚,以求得到上天的眷顾,赐予他们长生而已。

“攻城从咱们往邺城而来的路上就已经开始了?莫非有修士对咱们出手,已经被你破解了?”褚燕不解的道。

“咱们走的那么快,他们就算用符阵远距离攻击也是不可能奏效的,但是,他们肯定是知道咱门朝他们来了,这样他们就会做各种准备,你有没有发现,邺城周边的小股部队都被他们收拢回城了,这是怕咱们把他们的小股部队吃下。

充足的准备,通常是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就像咱们击败白马义从一样,他们现在是做好了各种准备等着咱们来呢!”霍海给褚燕解释道。

“所以,邺城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龙潭虎穴?”褚燕有些惊道。

“嗯,龙潭虎穴这个词用的还算不错,可是,咱们为什么要闯这个龙潭虎穴呢?他们如果认为咱们往邺城而来,就是来攻打邺城的,那就可笑了,谁说全副武装的骑兵,就只能打仗了,收割粮食不行么?

咱们抢种的那些田地因为种的迟了些,所以收的也迟,魏郡这边可不一样,这里的百万倾良田全部都是士族大户的产业,有非常好的水利设施浇灌,是按照时节种下的,此时正好收割,所以,鸡鸣之后,咱们就开始收割这些田地里的粮食,只要他们不出城与咱们野战,咱们就一直收割粮食,因为,咱们要解决的问题,始终就是粮食问题。”霍海笑道。

“这个……”褚燕语塞了片刻之后,最终给霍海竖了个大拇指,在心里写了个服字。

难怪霍海这次要亲自带队过来呢!原来,他根本不是来跟别人交战厮杀的,而是来抢收粮食的。

邺城之内,紫虚和管辂,李意两人交流完了一番自己的养生心得之后,便开始置办起了宴席,今天晚上,他们要招待一位重要的客人。

“老夫已经有五十多年没有吃过晚饭了,却要为这蛮夷之人,亲自出手煮三清汤,若是他此来不能奏效,可别怪老夫发怒。”管辂以一个小鼎炉煮着一炉不知道加了什么材料的绿色液体,带着情绪道。

这所谓的三清汤,其实是一种特殊的酒,经过三十年以上的储藏之后,再加上三味滋补的药材,煮出来的汤,这种汤不仅有被烈酒祛毒过后最纯正的药性,还能因为酒的特性,而将药性长久的保留在人的身体经脉之中。

在这个时代,恐怕也只有像管辂这样的高人,才知道酒是有减缓血液循环的作用的,所以,关于这三清汤的神奇功效,在外面也传的神乎其神。

“煮一鼎汤算什么,老夫养了五十多年的金眼雕,却要宰杀了煮肉给他吃,着实让老夫心疼。”紫虚将一个瓦罐放在了自己案几前的一个小炉上道。

所谓的金眼雕,就是一种眼线为金色的大雕,其目力极强,算是雕类的一个变异品种,吃它的肉,自然有像霍海吃了大花鲢一样,有增强目力的效果。

“这些身外之物,对于咱们所追求的东西,又算到了什么呢?老夫的坐骑四不像,不也给他烤了么?回头再叫门下的人去山中寻一只来驯养便是了。”李意看了一眼大厅之中的烧烤架上的被分解成八大块的肉食道。

这所谓的四不像,其实就是盛产于蜀中的一种麋鹿,它像牛,像马,像鹿又像驴,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善于在山野林间跳跃行走,然而,其野性难驯,能驯服成为可以供人骑乘的四不像,并不多见,首先体型得比正常的四不像大很多,其次,须得开灵智。

说白了,就是跟马中的踏雪乌骓,夜照玉狮子,爪黄飞电,赤兔一样,是开启了灵智的异兽。

这样的东西,世间少有的很,任谁都是当作宝贝一般看待的,万金难求,然而,李意却是将其大卸八块之后,烤了。

待得大厅之中肉香弥漫,酒味浓郁的时候,突然有一阵穿堂风刮过,然之后,大厅的中央,出现了三个巴掌大的小人儿,一个是纸片人,一个是草人,一个是布偶人,这三个小人惟妙惟肖,居然还能动。

其中,那个纸人率先奔向了管辂煮的那锅三清汤,可别看它的纸胳膊看上去用手指头稍微撕扯一下就会断,管辂却是一点也不怀疑,它能将自己煮的这鼎三清汤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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