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
深水埗。
这里曾经是香港最早发展起来的地方,工业帝国的核心,不过从五六十年代起就开始原地踏步始终保持着原样,如今已经逐渐变成了贫民窟,成为了乞丐,妓女,瘾君子的聚集地。
破败,混乱,肮脏,是对这里最好的形容。
一座老旧得墙皮几乎要脱落光的公寓里,陈煜缓缓的从床上坐起来,种种的信息汇入他的脑中,使他的太阳穴隐隐发胀。
信息中,他叫阿力,七年前本是一名香港皇家警察学院的学生,由于敏锐的观察力,被香港毒品调查科的高级警司袁志华看重,以偷窥女同学洗澡的理由被警校开除,随后在社会上流浪,在袁志华的操控下和深水埗最大的毒枭林昆结识,成了一名卧底。
陈煜睁开眼睛,走下床,来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他。
是的,他还是他,还是原本的那副样子,只不过身上披的马甲变成了著名警匪片《门徒》的主角李志力。
陈煜捏了捏自己的脸,对着镜子照照,咂咂嘴道:“虽然没有彦祖哥帅,不过也挺帅的。”
他说的是实话,一米七七,一百三十斤的体重,面容刚毅,棱角分明,古铜色的皮肤,单论外表而言,绝对妥妥的一个硬汉帅哥。
如果说彦祖哥8.5分的话,他评个7.5分完全没问题,这种分数的人,一百个人中也就四五个。
“这次穿越倒是挺有意思的。”陈煜咧嘴笑笑。综合世界,扮演型穿越,两者加起来确实比以前的好玩多了。
“叮铃铃铃……”
电话响了,陈煜拿起来一看,发现是袁志华打来的。
“喂,找到厂没?”
一按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一道沉闷的男声。
“还没,林昆对于这方面很警惕,我暂时还接触不到。”
“好吧,不过你要抓紧时间了,林昆的年龄大了,可能过几年就会收手,到时候我们再想抓他,恐怕就难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失望。
“嗯,我会尽快。”
电话挂了。
当卧底,说实话,陈煜很讨厌这种感觉,让他去出卖人,他真做不出来。
他下楼来到手机店,买了三个手机,加起来一共800块,换了新的手机号,他这个职业,换手机号极其频繁,毕竟万一一不小心被人查出来,那可是不得好死啊,好点的被枪杀,下场惨的是要被活埋的,在窒息中痛苦的死去。
装上电话卡,陈煜给林昆打过去一个电话。
“喂,昆哥,我开的新卡。”
“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