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依旧好整以暇的装填子弹,然后听着他们的小队长,一次又一次沉稳的下令:“放。”
“装填,放。”
是的,现在这些训练有术的教训,只能用好整以暇来形容了。
因为他们不再像原先那样,没有军饷钱粮,一年也没有一次训练。
现在他们,军饷钱粮充足,装备武器充足。
而他们手中的火枪,是东江镇全钢的火枪,大家不再担心炸膛。
不但这样,这些火枪,在平时,有充足的弹药供给,将士们可以放心的操作训练。
尤其是定装火药,不但保证火枪不再炸膛,让士兵有了足够的安全感;更主要的是,提高了装填的速度。
现在只要三呼吸之间,就能完成装填。
于是在这个时候,原本大明军队就装备的6成火器,现在都换上了精良的武器。
士兵们不再恐惧火器自杀,而是更愿意用这个东西来杀敌。
面对着蜂拥而至的敌人,火枪兵们,就站在据马兵的身后,从容地装填发射,将一批又一批子弹,泼洒向敌人。
虽然面对骑兵移动的身体,不能够做到精准的射杀。
但这并不重要。
将士们开始瞄准更大目标的敌人战马。
一批又一批子弹打出,让敌人的战马纷纷倒毙。
其实只要打倒敌人的战马,就已经打掉了敌人的战斗力。
没有战马的满清八旗,就以那种矮小的身材,那个罗圈腿,就已经不是大明军队,刀盾手的对手了。
绵密的火枪打倒了一批又一批敌人。
但是敌人的骑兵速度,的确让人感觉到惊讶。
似乎只是转眼之间,敌人的骑兵就冲到了眼前。
一个敌人的悍将,就是大家的火枪射击之中,已经两次打倒了他骑乘的战马的情况下,但他就像天神一样,每一次在战马倒毙之前,神奇的换上了其他将士的战马。
就在大家惊讶之中,这个敌将冲到了大阵的前面。
一排长枪据马迎接了他的冲击。
然而这个敌将,毫不犹豫的撞了上来。
据马的长枪断裂,战马被穿成了血葫芦,轰然倒地。
但马上的那个敌将,果然了得。
他就好像一只蝙蝠,在战马倒毙的刹那间,腾空而起,越过了据马的阵型,如一只大鹏一样,飞扑进了阵型。
王大壮站在阵队的最前列,冷冷的观察着战场的形式。
这是他的职责。
想当初,自己的兄弟训练自己这种部队的时候,就一再的强调:军官带头冲锋,勇气可嘉,但绝对不可取。
一支队伍的将领,就应该站在大阵之中,指挥若定。
而那种带头冲锋的事,是低级军官该做的。
什么时候,当需要真正这一次军队的主帅,开始亲身冲锋的时候,要么他就是鲁莽,要么这一场战斗已经濒临败亡了。
赵兴的要求是正确的。
正所谓蛇无头不走,当一个统帅全军的将军,不顾指挥于全局,开始亲自冲锋陷阵的时候,那不是万人敌,那是混蛋。
所以在这次战斗中,已经被无边的战斗意识激发的跃跃欲试的王大壮,也坚定地站在大阵之中,不为所动。
而当一个敌人在战马倒毙的时候,如大鹏鸟一样飞扑进了大阵,直接扑向了他的时候。
王大壮的选择就是,抬起了自己手中的三眼火铳。
枪声爆发之中,那个家伙的胸前,已经被铁砂打成了漏眼的筛子。
看着这个敌人的将领,不干的扑倒在自己的脚下,王大壮连多看一眼他的想法都没有,缓慢的装添着自己的火枪,继续大声的下令:“稳住,稳住。消灭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