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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穷鬼一个比一个好骗

王延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俯视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河水在夕阳下流动着碎金。

很好看的颜色。

正如此时手中水晶玻璃杯里的威士忌,金黄色的酒液浸泡着浑圆的冰球,碎裂的冰纹如同钻石一般的耀眼。

大灾变之前的酒了,当年的价格就贵的离谱,而现在一瓶酒的价格估计够那些底层的人奋斗一辈子。

而现在只不过是他的饭后消遣。

喝着比黄金还昂贵的酒,居高临下的俯瞰着这座城市,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令他有种成功人士的快感。

三十岁出头的王延现在已经过上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而谁又能想到,两年前他还只是一个在下城区刨食。吃了上顿没下顿,连老婆都娶不到的贱民呢。

王延有钱,也很会花钱,所以他朋友很多。

女朋友更多。

不,那应该算不上女朋友,毕竟谁会把一个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当女朋友呢。

总之,他的人缘很好就对了,结交的也都是青藤市上层的人士,因为他的豪爽,那些人也愿意和他做朋友。

毕竟没人会拒绝一个总抢着买单的二百五。

王延知道那些人把他当成二百五,但是他不在乎,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圈子,一个上流权贵的圈子。

哪怕挤破了头都得挤进去。

只有当他与这些上层人士谈笑风生的时候,他才能忘记在下城区那段不堪的岁月。

至于花了多少钱,他更不在乎了,反正花的钱再多也赶不上他赚钱的速度。

延庆物流公司老总。

这是王延对外的名片。

一个50名员工规模的小公司。

但是就这样的一个物流公司就靠送快递送货真的能支撑得起他花钱如流水的速度吗?

刨除了各种开销成本,一年的利润可能都不够他在销金窟里玩一个晚上。

搞物流的哪有卖瘦猪肉赚钱?

酒液将冰球慢慢融化,王延轻抿了一口,任凭酒液顺着喉头滑入食道。

他永远都忘不了自己如何赚到的第一桶金。

那时候,他靠帮别人卸货,一天能赚10块钱,一般只吃两顿花两块钱。

可是即便这样了他还是花了攒了一个礼拜的钱找了只鸡。

二十七八岁的单身汉,正是想女人的时候。

五十几块钱,在下城区已经能找一个顶好看的女人了。

直到今天他还记得那个女人的模样,同时也永远忘不了那个女人鄙夷的眼神和刻薄的话语。

所以,他在提起裤子后把那个女人掐死了。

在他准备掩埋尸体的时候,有一个人对他说了一句话令他终身难忘。

“喂,尸体卖吗?”

那天,他比平常多赚了300块。

后来,他知道原来活人更值钱,至少值1000!

他变得越来越有钱了,搬离了下城区,在市中心买了房,每天都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可是他还是总喜欢往下城区跑,每天都要开着一辆敞篷车往那边跑,跟那边人说招工。

啧,这些穷鬼一个比一个好骗。

后来,有人告诉他一个人单干是不行的,一个人的力量再能干也是有限的,所以他才开了这家延庆物流公司。

哦,对了,那个告诉他尸体价格的人也被他卖了,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多卖了500。

他越做越大,名下的公司越来越多,整个青藤市都匍匐在他的脚下颤抖。

当然,他对外还是更喜欢说自己是延庆物流公司的老总。

毕竟,上面的人要他低调。

“低调?我凭什么低调?知道我每个月要往警视厅送多少钱吗?吃我的,喝我的,谁又敢拿我怎么样?”

王延面露不屑之色,轻轻摇晃着酒杯,听着冰球与玻璃杯碰撞发出的清脆的声响,心情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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