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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智贤者骑士之培养(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

冰川雪谷,战场之上,殷红的鲜血浸透了纯白的冰雪,双方的战士正在呐喊着,战斗着,拼杀着!

鲜血和生命,力量与技巧,冷和热,生与死,在这一瞬间,都攀登到了生命最浓烈的高峰,战争是一切的浓缩,这点真实不虚。

交战的双方都有各自的优势,亚特兰商会商队这边虽然拥有绝对的军力优势,但其绝大部分力量却并不会介入战场,因为这场战斗,是红木镇战士展现自身同行资格的舞台。

就像狮子不会与鬣狗同行,雄鹰不会与鸟雀为伍一样,如果红木镇军队的力量太弱了,那么无论他们再怎么放低姿态也会被抛弃。

因为通过“神佑仪式”获得力量的时间太短,相对比较速成,因此红木镇的士兵们身上还带着一股属于农夫的朴实自卑。

这段时间一路上,红木镇的士兵们几乎是作为商队搬运工人任劳任怨,在他们的身上,还没有属于骄兵悍将的那种桀骜。

那些商队护卫、雇佣弩手,乃至于奴隶贩子们也敢于指派他们取笑他们,因为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然而在这场战斗之后,这些过往的旧事都将化为虚无。那些实力强大的奴隶贩子倒也罢了,至少那些商队护卫、雇佣弩手,他们都不会再有勇气轻视这些红木镇的战士了。

四十名二级士兵夏尔长矛手,通过严格训练,坚定纪律组成盾矛之阵,列成一排牢牢抵挡住了过百荒野种族的正面猛冲,坚固强韧,而后则是二十名海达姆民兵一跃而出,以兵种配合乘势斩杀敌人,以六十人的劣势人数反而压制住了过百头荒野种族联军。

这个时候如果战场上仅仅只局限于此的话,那么那六十人就已经胜局抵定了,只剩最后战胜之后己方损失的问题,在没有其它因素介入的前提下,胜利是必然会获得的。

见到了之前那些老实巴交的年轻人们拥有这样强大的战力,商队当中的护卫与弩手都是面面相觑,暗地里猛咽口水的:

因为在他们的估算中,自己这些人和人家真的冲突起来,恐怕不够人家杀的。

狗在狮子头上拍苍蝇,若是一直认识不到对方的厉害也就罢了,认识了,觉察了,就没有不后怕的。

四十名夏尔长矛手克制商队护卫的轻骑冲锋,手中的包铁阔盾也克制雇佣弩手,在个人战力上可能还逊色一些,但红木镇战士的军纪,明显要高于他们这些人太多了。

而在这个时候,战场上,前期埋伏于一侧的射手部队突然出现,暴起箭雨攻击,这直接加速了荒野联军的溃败速度,降低了己方的持续作战损失。

而在这样的战况下,邪恶地精艾比终于舍得肯出动自己的亲军主力了。

它虽然控制着一支联军部队,但它对于这支联军部队的忠诚度也是不放心的,毕竟无论是鼠人、鱼人、狗头人、蜥蜴人甚至地精的近亲熊地精,在饥饿的时候都会以地精作为口粮。

因此在过往战争中艾比也是频繁派出多种族联军作为先锋,绝不允许它们主体数量超过自己的地精主力。

这种计算,绝对称得上是一种智慧。可惜,这也是它这一仗惨败的最主要原因。

当多种族联军发生崩溃时,艾比才指挥着自己的地精主力部队,移动攻向罗德的射手部队,围绕艾比的地精主力部队,它们平常吃的饱,身上的简陋武具也是相对最齐全的,在被艾比统治多年后,身上居然也有了一些纪律性。

尤其这支地精主力部队的核心中央位置,站立着两头两米来高的强壮食人魔,这两头身躯上捆绑着坚实树皮、石头作为甲胄的食人魔一旦冲锋,其它地精就只需要跟在后面作为掩护就好。

地精虽然以怯弱、毫无勇武著称,但是一面倒的顺风战也是能打的,毕竟也是一支可以长期在大陆上生存下来的种族。

因为察觉到自身的危险,射手部队在两名夏尔狂野猎手的统御下,开始调转攻击方向,不再继续攻击已经陷入溃败中的多种族联军,而是将大量箭矢射向艾比的地精主力部队。

相比地精,当然是那两头高大强壮的食人魔更加引人注意,只是密集如雨的箭矢不断攻击在它们的身上,啪啪作响,短时间内就将它们刺得像刺猬一样,可是却丝毫无法阻碍其前进的步伐――绝对力量差距太大,根本就不破防。反倒是那些散乱不准的箭矢,射杀了四周许多武装地精。

“夏尔猎手毕竟仅仅只是二级兵种,用来对付天赋异禀的食人魔,实在是太过勉强了。”罗德在这个时候,已经带着法提斯,雷蒙德,克雷斯策骑杀入了前阵。

人借马力,因此攻击破坏之力暴增。

罗德独人独骑一手持盾一手持剑,施展烈火剑式,一个冲锋过处就让四五头荒野种族的生物倒下,当然,这更多的是因为它们基本不着甲、罗德也不去找熊地精的关系。

与追求杀戮效率,以力量之剑增幅已方士气,加速崩溃敌方士气的罗德相反,法提斯控御着自己的骑枪,专挑那几头残余的熊地精冲锋刺杀,他的枪术高明马术娴熟,骑士以骑枪施展冲锋刺杀的身体负荷不小,然而法提斯却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施展,尽展老牌骑士的强大综合实力。

雷蒙德左手持着一张可以遮盖大半身躯的三角盾,右手握着一柄单刀,骑在马背上左右砍杀,表现正常,没什么可说的,他的身上同时装备着四件武器:盾、刀、弓、箭。

雷蒙德是四级射手系的职业进阶,因此在骑战当中表现平平是很正常的事,事实上若非他是精英模板,让普通士兵修炼骑术技能,这么短的时间内很难练到他这个程度。

而克雷斯,她左手持着一面三角盾,身后还背着一面厚阔盾作为保护,手中拿的武器却是重投矛,背上背着一袋,驮马脖颈处绑着一袋,罗德对她的要求就是在这场战斗中,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投完这十二支重投矛就行了。

战斗之前,克雷斯听到罗德的要求还很不服气,她知道自己很有战斗天赋,初次战斗的时候,就独自杀掉了近十名荒野盗贼。当然就想在战场上,可以获得更大的期待。

然而罗德跟她讲的是:

“一名优秀的战士能在一场战斗中杀掉四五名敌人,就已经很出色了。虽然给你两袋十二根投矛,但是你能杀掉六头荒野盗贼,就已经很厉害了。”

抱着颇不服气的心思,克雷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上了战场,独自作战,虽然,罗德、法提斯,雷蒙德隐隐将她保护在中间,都离得并不太远。

呼!

一矛投出,没投中。又一矛投出,却又没投中。

“可恶。”

橘红色头发的小姑娘克雷斯因此咬了咬牙,她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然后这一次拉稳了马,一矛投出,正中一头地精,只是却刺中了对方的一条腿将其钉在了雪地上,未能杀死。

当克雷斯想要过去,给对方再补上一投矛时,一块飞石却不知从何处砸来,砰得一下砸在克雷斯头上,虽然有皮盔保护并没有流血,但是克雷斯在这一刻却体会到一名战士在混乱战场上的艰难了。

“这个可不像我在敌人睡觉的时候,抹了他们脖子那么容易……清醒的敌人会挣扎,会反抗,会施以暗算偷袭,甚至正面的战斗中我们可能不是对方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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