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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62

学着电影里的姿势,我左手握着手电筒,右手持枪,不断的四下晃动补充着车灯所没照射到的地方。

“Two o'cloe Zbies!”

随着同车队员的喊声,一只丧尸出现在灯光的尽头,本来就不快的前行速度顿时为之一滞。丧尸距离的有些远,大概有六十米这样,这个距离我是不可能发起攻击的,这都超出手枪的有效射程了。

“Give it to me!”皮卡车上,传来约瑟的声音,只见他拍拍皮卡,皮卡车稳稳的停下,托马斯的驾车技术不错,除了会偷车开锁这些之外,据约翰所说,托马斯还曾经因为非法驾驶和非法改装车辆在其它地方被警察给逮过。

虽然车辆停下,但约瑟并没有打开脚架将枪支架设在车身上,因为皮卡车的发动机在工作,运转的发动机会产生抖动,这会严重影响射击的精度。所以约瑟是直接持枪瞄准,用自己的身体坐着缓冲器进行瞄准。

约瑟没浪费太多时间,几秒钟后,一声清脆的枪声在夜空中炸响,M14那7.62X51毫米的全威力弹准确的打在了这只年轻的丧尸脑袋上,借助着灯光,我们看到它后脑方向瞬间喷出了一团阴影!

“Ho!bingo!”队伍里响起了一片叫好声,被爆头的这只丧尸大家都认出来了,就是隔壁小镇开车过来找市长家公子被困住的一个家伙,这家伙外形很容易认,耳朵上一排耳钉环,嘴唇上有一个,鼻子上还有一个,整一个哥特杀马特风的混混。

受枪声和灯光的影响,现场游荡的丧尸也都知道了有人来参加它们的“饕餮盛宴”,纷纷站起身来向着我们的方向挪行过来。

透过车辆的光线,我判断了下它们的距离,我突然发现我拿着手枪在此时是那么的不合适……尼玛,在这种户外状态下,射程太短,准头不行,而且在一群长枪短炮的队友们身边简直就是个BB GUN。

“Nichos, I need a shotgun.”十多天的学习让我的英文突飞猛进不少,至少战术语言已经说的挺溜了,我喊着身后的他给我来支猛点的家伙……

没过几秒,一支M870便递到了我的手上,沉甸甸的霰弹枪端在手里立刻让我有了一种大杀四方的勇气。为啥我用这枪而不是我此前更喜欢的M4A1这样的自动步枪,是因为尝试过各种武器之后,我发现我的枪法确实太臭,真没本事在三十米外准确的打中丧尸的脑袋,所以我干脆就用这种面杀伤性武器。

而且在枪店老板安娜的推荐下,我专门使用弹头较大的1号或者是0号鹿弹,这两种鹿弹里,每一发子弹上都装着10-12颗7.6——8毫米直径的球形铅合金弹丸,即保证了足够的威力,也保证了足够的散布面。如果使用4号鹿弹的话,每发约27颗小弹丸虽然能保证散布面的密度更大,但弹丸的直径只有6毫米降低了不少动能蕴含量,要知道我要打穿的可是丧尸的面骨和最坚硬的头骨,缺乏足够的穿透力和进入脑体后的破坏能量是难以对丧尸造成致命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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