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里,韩梅梅操着大嗓门为聚集在这里的刑警们解释:
“这里是从刘芬指认的火蚁坑里挖出来的蚁尸,死了大概一周吧,不可能是案发之后掩埋的。还有,我从刘芬的鞋子上取下的泥土微粒中分离出了火蚁残肢,经过基因对比,证实跟掩埋的火蚁属于同一族群。还有,最有意思的一点,我在其中一只火蚁的上颚中找到一点沾了血的皮肤组织样本,经过dna对比,皮肤组织是刘芬的。但是血是第一个受害人,赵山川的。”
这已经是铁证了。
辛格松了一口气,但是心里却还是轻松不起来。
“这个案子也太绕了,你看啊,先是杨林的蚁箱里,搜出带有杨普世指纹的刀,接着,从包着刀的锡箔纸上找到了凌河的指纹,接着凌河指证了刘芬,从蚁坑里找到了刘芬的皮肤组织,而这块皮肤组织上,又沾着赵山川的血。这一环一环套的,好像设计好的一样。”
辛宠皱着眉去看叶时朝,叶时朝没有说话,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如平日的冷静,看不出情绪。
刘芬的审讯,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无论是换身份,还是杀人,都供认不讳,毫无愧疚。
“吴琴这个名字过不下去了,都叫我杀狗魔,去哪里都有人骂,索性花钱买了这个身份。我觉得那些骂我的人特别伪善,我是魔鬼,那屠宰场不人人都是魔鬼?那些骂我的人,他们就不吃牛羊猪肉?”
“为什么杀赵山川?他是我老家的邻居,来医院次数久了,就认出我来了。管我要钱,说不给钱,就去把我的事发到网上,让我儿子丢工作。虽然这个儿子只是个便宜儿子,但是养了这么多年,也有感情,我不能让他夺走我的幸福。”
“那个姓费的猪头,他更该死,在医院里骂我们也就算了,有一次我儿子回家来看我,替我拿拖把回家,拖把上的水不小心甩到他身上,他劈头就给了我儿子一耳光。当了这么久的便宜妈,我都没舍得打他一下,他怎么敢打?其实是想剁掉他的手的,但是剁手动静太大了,就捡好下手的眼珠子和嘴唇下手了。谁让他总是瞪着大眼珠子骂人?都是自找的。”
负责审讯的辛格也算见过许多丧心病狂的杀人犯,但是此时面对一个女人如此平静地叙述自己杀人的经过,也不禁有些脊背发寒,静默了许久,最后一句话没说,起身,准备离开审讯室,被刘芬叫住了。
”警官,我叫吴琴,杀人的是吴琴,刘芬是我儿子的妈妈,就让她干干净净的,我以后就不糟蹋这个名字了。“
辛宠望着监控屏幕,咬了咬下唇,心里的感觉很奇怪,“你说,自己的妈妈换了一个人,当儿子的真得发现不了吗?”
“发现了又怎样?真的遗弃自己的妈妈和假的养育疼惜自己的妈妈,你选哪一个?”叶时朝将问题又抛了回去。
”那刘芬的老公呢?没发现……算了。”辛宠问到一半就泄气了。
一个被老婆嫌弃的男人,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光棍,回来的老婆是不是原来的那一个,对他来说也许根本没那么重要。床头有人,孩子有妈,比什么都强。较真是个奢侈品,有些人的人生一塌糊涂到根本不配去考虑这些问题。
辛宠思考完人性,又绕回到了这个案子,“吴琴确实符合杀费德海凶手的心理画像,可是第一个案子,赵山川,她的动机十分明显,作案手法却让人实在费解。她像是演绎了另外一个人性格。”
叶时朝没有接话,一直看着监控屏幕,黑眸如夜里的海面,看不透,隐隐带着无法预测的暗流。
辛宠十分清楚他这个表情是因为什么,没有再吵他,让他安静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