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师门专修易牙之术,喜好吃食,将军如若真有心,不如就拿个吃食当束脩吧。”
王平惊异地看了一眼王训,心里暗道:此话大郎倒也对我说过,当时还当是冯郎君的谦虚之辞,没想到说得却是大实话。幸得听了大郎的话,又做了另外一手准备。不过冯郎君这位高人子弟,也当真是洒脱得紧。
“吃食自然是有的,只是怕入不得冯郎君之眼。”王平从王训手里接过一个陶罐,打开罐口,送到冯永面前,“此物虽是可口,但在大汉却极是少见,只是不知合不合冯郎君口味。”
“咦,此乃何物?”冯永看到那陶罐中的东西黄中泛白,还带着微微的酸味,当下把那东西拿出来放手上仔细端详,目光中带着些许的不敢置信。
“此乃干酪,是羌人所制。羌人善牧羊,喜食羊奶,此物便是以羊奶所做。某曾与羌人相识,便从他们手中购得此物,但觉此物味甚美,故拿来与冯郎君尝尝。”
果然是奶酪啊!
冯永感叹,果然还是要逼着我做冰激凌吗?说的也对,没有冰激凌的夏天那能叫夏天吗?
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一个比冯永大十来岁的小姑姑,读书很聪明。可是那时家里穷,又因为重男轻女,所以读了初中就没再读了。出去打工了两年后,突然跑回家说自己攒够钱了,还想再去读高中,被她的老爹,也就是冯永的爷爷一巴掌扇晕在地上,第二天又被赶出门去继续打工生涯,之后冯永整整五年再没见过那个小姑姑。
五年后冯永上小学,是学校里的尖子,也是他们那村子有名的聪明仔。一身洋气穿戴的小姑姑回家知道后很是欢喜,带着冯永上街玩,买衣服,买文具,买补品,还偷偷给他零花钱……
最后还用家里的鸡蛋和玉米粉教他做蛋糕,做冰激凌,笑着跟他说这是她在酒店给厨房刷碗的时候偷偷学的。家里的孩子只有冯永有这个待遇,其他的都只能眼红——谁叫他们的学习都没有冯永好呢?
<bB/> 冯永长大后,家里宽裕了一些,偶尔也能买点零食吃。可是却发现大街上买来的蛋糕和冰激凌,根本没了记忆中的那种味道。可能是放了化学添加剂吧,也可能不是小姑姑做的,渐渐地他变得不喜欢吃蛋糕和冰激凌。
因为他固执地认为,用玉米粉做的蛋糕和用鸡蛋做的冰激凌味道,才是纯正地味道。
在冯永学会写信时,小姑姑在外面还经常给他写信,要他好好读书。但是总会发现有一些信老是丢失没收到,毕竟当时丢信也是常见的事,冯永也就没在意。只是后来跟小姑姑说了,小姑姑这才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丢的那些信全是夹着有她给冯永的零花钱的信。
后来小姑姑偷偷地告诉冯永,这些信都是被她的嫂子,也就是冯永的叔母截掉了,把里面的钱拿走把信全撕了。那个时候冯永才明白过来,不单是小孩子有红眼病,其实大人也有。
红眼和红眼病不是一回事,就比如现在,冯永的眼睛就有些发红。
再次拍了拍马车,心里感到更加痛苦。
老多的小钱钱啊,竟然没办法收,失败,真失败!
心里恼怒之下,对王平说道:“将军若真是诚心,便把这一车的钱财绢帛,全部换成一车干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