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果几兄弟哦的一声,一个个都心领神会。
“这样就好,我还一直担心十三娘会心里委屈,不愿意接受这桩婚事。现在好了,张三郎虽说只是平头百姓,但我相信,这小子未来会有大前途的。”
吃惯了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也会腻,这就跟后世人喜欢去农家乐玩是一样的。吃多了西餐,有时也想吃点竹筒饭、柴灶饭,也想吃点烤鲫鱼一样。
张家的流水席虽说是乡下饭,但又不是真正的乡下饭菜那样简陋。一道道菜,虽是贱肉为主,可却由全新的烹饪方式,有着全新的菜式。
“这个肉真的是猪肉所做?嗯,味道非常不错。”
“肥瘦相间,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妙不可言。”李世民连吃了好几块红烧肉,赞不绝口。李世民并没有嫌弃猪肉,他十六岁起兵,在外打仗时可没有条件那么挑剔。干粮饼子啃过,猪肉也是吃过的。
长孙无忌也是连吃了好几块,“肥而不腻、软糯香甜,确实好吃,真难以想象,如此美味,居然是用贱肉做成。”
“香味扑鼻、色译诱人。”房玄龄夹着一块红烧肉赞叹不已。
听到这些大佬如此夸赞,张超也不觉得有些得意,看来自己的这次正式版红烧肉终于成功了。他原本还担心这些人都不吃猪肉呢,看来就跟狗肉一样,做的好一样吃的高兴。
“三郎,你是如何把一块贱肉做的好此好吃的?说来听听?”李世民笑着问旁边站着的张超。
“灞上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侯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张超很酷的拽了一首诗,其实就是把红烧肉的发明者苏东坡的一首写红烧肉的诗借用了一下。
一首诗仅开头的黄州改成了灞上而已。
张超也是一时有些得意忘形,忘记了面前这桌人可都是天策府的,特别是房玄龄、杜如晦还有虞世南等人,这些人里可是有秦王府十八学士的。
苏东坡的诗,当然是好诗,虽然这首不是什么绝世好诗,但也不错了。
“好诗!”
虞士南忍不住拍掌赞叹。
这位秦王府十远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