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里的润州城是阳光明媚的,江苏的气候就是如此。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只不过温和的春秋太短。
四季分明的坏处因为春秋太短也会体现出来,夏天分明的热,和冬天分明的冷,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
唐宁喜欢晒太阳,这不是因为他喜欢热,而是因为他喜欢那种浑身上下暖洋洋的感觉。一个北方人,从小就在一年更比一年的寒冷中瑟瑟发抖的长大,虽然喜欢冬天大于夏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太阳一如既往的喜爱。
比唐宁回头率更高的,自然就是比唐宁更加好看的后生。就算这个后生是个男子,依旧让人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迎面走来两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个子比起唐宁来或许高了几分,一个面容清秀,另一个就跟个祸水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唐宁浑身都在发抖。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他为这辈子自己只能在梦中和她牵手了,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幸运,竟然能遇到一个和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虽然他是个男人。
王志的目光也放在了迎面而来的这俩翩翩少年身上,只不过他觉得恶心,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恶心人的。
好男儿应该长成张飞那副模样,豹头环眼,胡须满脸,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拥有的相貌。
正要低下头跟唐宁一起嘲讽这个阴阳人,却发现唐宁没在自己身边。
回头一看,才发现唐宁站在原地打摆子……
羊角风,这是人人都知晓,却没多少人见过的疾病。很幸运的是,王志见过,并且见过别人是怎么对待羊角风病患的。
他怪叫一声,将唐宁一下子扑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就连那两个翩翩少年,都一下子后撤了十几步。
“唐老弟!你要挺住!哥哥马上就把你救过来!”
唐宁挣扎的很厉害,没关系,这是羊角风病人正常的反应。王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鞋子脱掉,又将自己从不系带子的袜子一把摘下来,塞进了正欲大喊的唐宁最重。
浓郁的咸鱼味道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直直冲进了唐宁的五脏六腑之内左突右转,唐宁悲愤欲死,却被王志死死的按住嘴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来。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对一个叫做齐献瑜的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
王志把唐宁仰面朝天的扔在地上,然后骑在唐宁的腰上,双膝按着唐宁双手把唐宁弄的无力反抗,只剩下两条腿不断的踢腾,然后一声怪叫:“兄弟挺住!哥哥来救你!”
然后他双手一握,高高举起,又重重的落下……
唐宁用力拍着地面的手掌在这一瞬间紧握成拳,然后又慢慢的松开,双腿也渐渐不动了。
“可怜哟,得了羊角风的人真是可怜哟。”一个老妇人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就离开了。
“若不是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相救,只怕命不久矣!”
“是啊是啊,得此一友,此生无憾啊!啊!张兄,不知我若是犯了羊角风,你会不会如此救我于水火之中?”
“啊!刘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张某义不容辞!”
“好!我们这便喝酒去!张兄果真是我的好兄弟!”
围成一圈看热闹的人群终于散了,王志也背起不知是被臭晕还是被锤晕的唐宁走掉了。那两个翩翩少年郎继续往前走,一边走,那个清秀少年就说到:“女郎,那个人好可怜哦,居然得了羊角风……”
祸水少年也叹了口气道:“是啊,刚刚走过来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他一眼,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唉,好好的人,怎么说得病就得病呢……”
“女郎,奴婢忽然觉得那个人好像有点面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