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政府行政部门的官员,因为掌握权利,所以门房是极有油水——就是收受贿赂资源——的地方,中国历代王朝都有一个更迭过程,其中盛世所占时间短总是偏少的,大多数都很艰难,所以官员的俸禄有的时候,往往很难足额及时拿到,但是门房的贿赂财务并不受此限制。
有的地方,门房所收受的贿赂,实际上是官员默许或者暗示的,甚至是官员的代理人,出了事情,官员可以一推了之,跟现在某些单位的临时工说法颇为神似。
也正因为如此,给守门人的财务,一般遵循这样的规律:
极少的时候——送给实物,比如茶叶包、点心包,跟现在递烟相仿佛、送电影票、送实物券;
量少的时候——可以是贵重茶叶、点心、少量铜钱、银银子,跟现在送整条烟、购物卡(小额);
量稍大的时候——可以是银子、银票、戏班子的倡优伶角(打着戏班子名义的娼女支、唱曲人、男女支等),这些不很显眼但是很实惠的东西,或者很文化的东西,现在有人送银行卡、购物券。
量更大的时候——这种一般不会在门房就给,但是可靠的也有可能,比如名贵书法绘画的卷轴,说是请评鉴等。
有的时候,是见过主官,主官本身不方便收受,而交代让门房代收的,这种地方门房往往都是主官的亲戚或者亲信。
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贿赂是经济活动中份额非常大的灰色经济成分,甚至是很多人赖以生存的主要部分。
这种方式让守法官员必须沾染不合法的成分,从而被上级所掌控,如果下级违反自己的意志,上级任何时候都可以利用这些——违法行为——来治罪甚至陷害下级。
但是清廉自诩的官员,是非常痛恨这种门包陋规的,是的,这种东西,不叫陋习,而是陋规。
这就要涉及到国家治理的政治架构,大体来说,政府的架构是官员、胥(音xū)吏、杂役三种。
官员当然是朝廷任命的有品级有官位的,
“胥”指的是一种基层的办事人员,即政府将平民按户口加以控制,并从中选拔出“有才智者”加以管理。
“吏”本是指替天子管理臣民、处理政务的人,即“官”,一般认为,汉代以后“吏”逐渐专指小吏和差役,即没有官位的官府工作人员。
后来胥吏,专指在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吏,是公差,但属于一个非官非民的群体。
自明太祖起规定:胥吏不得参加科举考试,这从根本上把胥吏这一群体排除仕途中了,如果有人违反规定报名考试,直接杖责一百,后代也被永远剥夺参加科举的权利。
有人这样形容它与“官”的区别:“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由于两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类办事人员和差役,后世遂有人将胥、吏并称。
一个县的知县、县丞和屠主簿这样的人,在朝廷吏部挂着号,算是官员编制;像是典史以及六房的正副主管,无品级,算是吏员编制;
至于更具体的办事人员比如书手、算手,连编制都没有,差不多算是聘任的合同工,胥吏往往世代相继,比合同工可稳定多了。
再往下,到了具体的执行团队,称为“役”。
这个“役”,指的是徭役,就是法定要出的力气工,算是力役。
就是按照规定每年给政府出力气白干活。
县里政府工作的日常杂事,比如马夫、门子、库夫、禁子、防夫、纤夫、伞夫、吹手之类,都属于役。
这些役职并没有常设员工,都是从当地老百姓里挑选出来干活,维持机构运转。很多公共事务,比如修缮营造、解粮征粮之类,官府也会佥派老百姓来应役。
其实某种意义上算是非政府单位抽调的志愿者,或者借调,如果没有工作单位,没有单位进行补贴的,那就算摊派,非出不可。
顺便提一下,没有在政府或者公营单位或者私立正规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可能对志愿者有一个无解——认为这是自己负担自己的生活费用,自愿去参加某一项公益活动,这当然算是志愿者的一种,但是在行政机构眼中,这顶多算自愿,而谈不上志愿!除了捐款这种完全没有风险的行为以外,大多数活动,行政机构是不允许自行——志愿的。
无论是跨过鸭绿江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还是美国志愿援华航空队,都是成系统,有建制,带工资或军饷,有后勤和政治保障的行为和组织。
大型体育文化活动赛事的志愿者、朝阳大妈、支教活动,都是需要申请或者注册、有管理和补贴或者后续其他奖励的活动。
胥吏杂役因为长期在某一处,非常容易相互勾结,上下其手,这不仅仅因为官员数量少,胥吏人数大约是官僚的十倍到几十倍,而杂役更是胥吏人数的几倍到十几倍,更因为朝廷/政府为了防止官员腐败,勾结地方,威胁统制,是不允许官员长期在一处从政,而是需要若干年调转,也称为流官,地方豪强、宗族、土人担任土官,也强调改土归流。
唯独胥吏和杂役,是不可能流动的,政府负担不起,而且胥吏杂役如果四处流动,也可能对地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够,很难对抗地方黑势力。
所以,门房是杂役,除了主家打死开革以外,再无丝毫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