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潘青冉做的,袁蜜尝过之后对她是一阵夸赞,潘青冉自是害羞得红了脸颊。
她是个禁不住夸的人,一被夸奖这脸便挡不住了。
吃完晚饭,潘青冉将锅碗给洗了,在那之后等到天色再晚一些,她便出门散步去了。
这是她每周日的惯例,走走消化消化晚饭,戴着耳机听听歌,也逛逛这夜晚四处亮着绚烂灯光的大街。不过近来天气实在闷热得很,她出一身汗确实难受,但回去洗个澡之后便会觉得整个人身心舒畅。
上周她是一个人,因为室友收拾了行李要准备回老家了,这周她同样也是一个人,因为她不敢跟袁蜜提到这事,怕被她拒绝。
而袁蜜,又回到了自己卧室,坐在桌前写着什么,大概是有关工作的东西。屋内台灯灯光亮澄澄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写着写着她觉得有些困了,便去厨房想倒点热水喝。
路过客厅时,客厅的灯亮着,当潘青冉人却不在,袁蜜“咦”了一声,心想她大概是有事出去了吧。
时间流逝,这一天过得很快,袁蜜九月份才开始上班,而苦逼的潘青冉,明天又得早起去上班了。
夜深了,潘青冉躺在床上却迟迟未曾睡去,辗转反侧心情复杂。
她在为自己和袁蜜的事情而烦恼而纠结,她既想快点和袁蜜成为好朋友好闺蜜,又怕自己太急切会吓到她,觉得自己过度热情,因此对自己产生反感。既想着现在也想看看她在做什么,睡得是否安稳,又想着不能打扰她。这些事惹得她心烦,心不能安静下来自然难以入睡。
在潘青冉的床边放着一只毛绒公仔,是她有一次和大学同学去外面玩娃娃机抓来的。她倒是抓娃娃机的一把好手,不过抓来的娃娃都送人了,自己只留下了这一个——是只穿着粉色裙子的小兔子,手中还拿了个胡萝卜。
这是她大二下学期的某一天在一个广场里抓来的。
那天她本来也没想过要玩娃娃机,但是经不住另外两位同学再三的请求,说是想再见识见识她抓娃娃的厉害技术,于是靠墙四台娃娃机,她随便选了一台便玩了起来,抓上来的就是这一只可爱的兔子。
把娃娃拿出来的那一刻,潘青冉蓦地想起一个人来,记忆中那个人也喜欢穿粉色的裙子,长相跟这个兔子一样可爱,不对,她比这不能动不能说的娃娃可爱多了。于是,当站在潘青冉身旁的那位同学希望她能把这个娃娃送给自己时,潘青冉连忙指了指右边那台机器说道:“我帮你抓其他的吧,我觉得那只猫很可爱,我去帮你抓那个吧。”
因为当天是那位同学的生日,所以潘青冉帮她抓了好几个娃娃出来,不过,唯独没有再去抓过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兔子。
此刻,潘青冉伸手摸了摸那只兔子,目光瞥见床头柜上亮着荧光的小钟显示时间为“十一点五十九分”,她赶紧缩回手,双手轻拍几下自己的脸颊,提醒自己若是再不睡觉明天可就要起不来了。
唉,苦逼的工作党……
潘青冉忍不住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