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王子轩恋恋不舍的从莎拉的卧室走出来。这一刻,他真的想去特么的买鱼去特么的换铁,就在这儿多住段日子得了。
曾经有酒吧的小姐姐问过他:你有没有女朋友?没有啊,那单身多久了?
王子轩回答:我今年18岁。
母胎单身。
要说三十三世纪还是挺开放的,尤其是这个时代的人会经常出入其他世界,碰到那种文化底蕴较弱的世界,随便一个三十三世纪的屌丝都是学富五车满腹经纶,想要骗个把女士来一段跨世界的爱恋不要太简单。而且世界重启之后,土著的一切记忆会回到原点,自己还不用负责,多好。
但王子轩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冰清玉洁,直到昨天晚上。所以他真的是有点…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对,食髓知味。
凭着绝强的意志力,王子轩还是迈出了自己的一小步,利爪团的一大步。
外边,利爪团确定会跟随王子轩去杰耶克的人已经开始整队装车。
因为丽娃和卡薇拉以及部分团员受伤,王子轩留下了莎拉和所有的女性佣兵,负责照顾。
这次跟随王子轩一通出发去杰耶克的,有利爪团的10位老团员,五名新来的西方青年和十名圣树步兵。
这十名圣树步兵是昨天下午主动来找到王子轩的,他们表示愿意加入利爪团,跟随王子轩。这就是世界日志里那条讯息表述的内容了,王子轩目前在圣树军团已经获得的了一定的名望,属于传说中的人物。再说圣树军本身就有雇佣兵性质,没有活儿干的圣树系士兵们平时也会接些委托补贴家用,就连汉密尔顿的圣林人军团有时都会兼职下战争佣兵。
……
洪海鸥酒馆是杰耶克镇靠近海边地方的一个小酒馆,地方不大,但在杰耶克却颇有几分名气。原因无他,酒馆老板的蜜汁金枪鱼做的实在是地道,麦酒也不掺水。
菲尔兹威王国这地方喝酒有个不好的习惯,干杯时要大喊一声“hoo~”,然后要把酒杯重重的摔在桌上或地上,摔的越响就证明喝的越开心。据说每次菲尔兹威贵族开宴会的时候,城里制作酒杯的手工作坊主就乐的合不拢嘴,因为会又有几百上千个酒杯的订单。毕竟贵族们可不会把地上的酒杯捡起来从新使用,而且那些贵族都是实力强大的骑士老爷,摔了杯子哪还能摔不碎。
有这种酒文化,那就不难想象菲尔兹威王国酒馆里的情况了,本就民风彪悍的国家又是在鱼龙混杂的酒馆里,你摔杯子渐到我了,我大喊的时候吓到你了,都是大家的理由,拔刀相向也是家常便饭。
老唐纳坐在酒馆柜台旁边,小口的抿着一小杯麦酒,旁边的墙上贴着他亲手写的告示:护送一位女士安全抵达杰耶克镇,酬金50第纳尔。
他知道这个价格不高,真要是三五个雇佣哨兵他不放心,有实力的人也不会特意为了这点钱去跑一趟的,他想的是看看能不能碰巧遇到要走这条线的商队或者佣兵团,愿意顺手赚点外快。但等了三天,依然没有人来接这个活儿。
酒馆里又有些吵闹,老唐纳也没在意,菲尔兹威的酒馆哪天不吵闹。
“呦呵~哪儿来的漂亮小妞!”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拦住王子轩的去路,甚至还想伸手摸他的脸。
但现和脸接触的是一只带着皮手套的拳头,脸也是那个酒鬼的脸。打人的是霍曼,利爪团的新任步兵队长,六英尺三英寸快有两百磅的强壮大汉。
王子轩可不是那些背着弓箭拿着骑枪能在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却被闹事酒鬼放到的笨蛋,他打了随从补丁,这种菲尔兹威酒馆里的特产——闹事酒鬼,自然会有随从料理。
王子轩无视打成一团的霍曼和酒鬼的朋友们,他走到吧台要了杯酒,开始扫视酒馆,看看有没有能入眼的佣兵。每到一个地方逛逛酒馆,这很玩家不是么。可惜洪海鸥酒馆里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家伙。不过有个告示吸引了他的注意。